2020年度台州市“500精英計劃”引才公告

2020-3-26 0:00:00

爲深入實施“人才引領、創新驅動”戰略,進一步促進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彙聚台州,特向海内外征集引進優秀的創業創新人才、項目及團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對象和重點領域

圍繞台州經濟社會發展需求,面向海内外引進具備國際國内領先學術技術水平,或擁有自主知識産權、實施産業化發展的科研成果或項目,能夠突破關鍵技術、發展高新産業的學科帶頭人、領軍人才和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團隊)。重點引進汽車及零部件、通用航空、模具與塑料、醫藥醫化、智能馬桶、縫制設備、泵與電機等台州七大千億産業集群,以及産業數字化、電子信息制造業、智能裝備制造業等戰略性新興産業的高精尖人才,以及教育、衛生、哲學社會科學、宣傳文化等社會事業重點領域專業人才。

二、申報類型及條件

(一)創業人才(團隊)

需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副高及以上職稱(在海外取得學位的可放寬至學士學位);有創業經驗,或曾在國内外知名企業工作2年以上,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年齡一般不超過60周歲。

2)擁有拟創業項目的自主知識産權,帶有成熟的創業項目與計劃,産品擁有國際先進或國内領先的核心技術,原則上處于中試或産業化階段,符合台州市産業發展要求,有較好的市場前景并能進行産業化生産。

3)創業人才爲所領(創)辦企業的負責人,本人投入企業的實收資本在100萬元以上,且本人占股20%以上,創業團隊(包括創業人才)占股40%以上,公司注冊資本不低于500萬元,其中外籍人才領(創)辦的海外公司作爲母公司在台州設立全資子公司,對創業人才及團隊在子公司占股不作要求。1家企業隻能申報1名創業人才。

4)2019年1月1日之後在台州領(創)辦企業(2019年1月1日之後已正式在台州投産的優秀創業項目,企業注冊落戶時間放寬至2018年1月1日);或有意願在台州創業,且能在申報截止時間之前與台州企事業單位、落戶地鄉鎮(街道)或主管部門(含管委會)簽訂意向協議書,并在正式簽訂扶持協議前完成工商注冊登記等相關手續。

5)申報人主要工作精力應爲領(創)辦的台州企業服務。

(二)創新長期人才

1、産業經濟等相關領域創新人才

需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博士學位,或在國内外知名院校、科研院所、知名機構擔任過相當于副教授職務,或曾在國内外知名企業、金融機構擔任過中高級職務。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具有5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曆。引進前5年沒有在台州工作經曆。

2)2019年1月1日之後到台州市工作,或有意願到台州市工作,能在申報截止時間之前與用人單位簽訂意向工作協議。引進後需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的服務協議。

3)人才所在的單位應在台州登記注冊1年以上。

2、社會事業領域創新人才

社會事業領域創新人才指教育、衛生、哲學社會科學、宣傳文化等社會事業重點領域高層次人才。需具備以下條件:

1)普通高校類人才應具有博士學位或正高級職稱,近5年内主持國家級項目或作爲主要參與者(排名前三)獲得省部級教學科研成果獎一等獎以上,并主持省部級以上研究課題或獲省部級以上獎勵或稱号。

2)高職教育類人才應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職稱,近5年内主持國家級項目或作爲主要參與者(排名前三)獲得省部級教學科研成果獎三等獎以上,或主持省部級以上研究課題,或獲省部級以上獎勵。

3)基礎教育類人才應具有本科學曆或高級職稱,在教學、科研等方面有重要創新和突出業績,近5年内獲得過與本學科教學相關的省級及以上獎勵或稱号。

4)衛生類人才應具有博士學位或正高級職稱,在臨床、科研等方面有技術創新和業績突出,近5年内作爲主要參與者(排名前三)獲得與本專業相關的省部級及以上科研立項或獎勵,或地市級以上重點學科帶頭人,或地市級以上重點實驗室負責人。

5)哲學社會科學、宣傳文化類人才一般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在國内外知名院校、科研院所、知名機構擔任過相當于副教授職務以上;近5年内獲得過本專業領域省部級及以上獎勵,其中文藝人才、文化經營管理人才不作學曆要求。

6)體育類人才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曆;獲得過奧運會獎牌,或世錦賽、亞運會、亞錦賽、全運會冠軍的運動員;或具備高級教練以上職稱,輸送或執教(執教時間2年以上)的運動員獲得過奧運會獎牌,或2人次世錦賽、亞運會、亞錦賽、全運會冠軍的教練員。海外體育人才不作學曆要求。

7)從事相關工作5年以上,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引進前5年沒有在台州工作經曆。

8)2019年1月1日之後到台州市工作,或有意願到台州市工作,在申報截止時間之前與用人單位簽訂意向工作協議。引進後需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的服務協議。

(三)創新短期人才

申報人未全職在台州市内工作,且符合創新長期人才其他資格條件(不含外聘顧問和上級政策性調派人員)。引進後需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服務協議、每年2個月以上在台服務。

(四)非華裔人才

非華裔人才申報時年齡不超過65周歲,且符合創新人才的其他資格條件。

(五)青年人才項目

1.具有海外博士學位,年齡不超過35周歲,在知名高校、科研機構、知名企業研發機構有正式教學或科研職位,或自主創業;取得博士學位後,具有3年以上海外工作經曆。引進前5年沒有在台州工作經曆。

2.取得同行專家認可的科研成果,且具有成爲該領域學術或技術帶頭人的發展潛力,或産品擁有核心技術且處于中試或産業化階段。

3.引進後需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的服務協議。

(六)頂尖人才(團隊)

在前瞻性基礎研究、引領性原創研究、産業化應用研究等方面處于世界前沿,在我市開展創新成果産業化活動的頂尖人才(團隊),可實行一事一議方式認定。

上述人才當年度隻能申報一次,同時符合《台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中頂尖、領軍、高端類人才申報條件的,可選擇直接認定方式申報。對于特别優秀的創業創新人才,可以在學曆學位、職務(職稱)、年齡等三項條件中的一項破格,創業人才實收資本和占股比例可一事一議;優先支持有明确落戶意向或者社會資本已經跟進的創業人才(團隊)項目。人才(團隊)項目入選後一年内未注冊或未到崗落戶的,取消扶持資格,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遲,需要向落戶地“500精英計劃”專項辦說明并征得同意,落戶地“500精英計劃”專項辦應向台州市“500精英計劃”專項辦提交備案,延遲時間最長不超過1年。

三、主要扶持政策和相關待遇

(一)創業人才(團隊)的主要扶持政策

1)經評審認定入選“500精英計劃”A類、B類、C類創業人才的,給予最高5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資助。

2)經直接認定入選頂尖、領軍、高端人才創業項目的,給予最高800萬元、500萬元、300萬元資助。

3)創業企業5年内實際投資額超過2000萬元的,超出部分按20%予以資助,資助總額最高2000萬元。

4)企業成立5年内,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基準利率貸款貼息補助。産生銷售額5年内,按每年銷售額的1%給予獎勵,累計最高500萬元。

(二)創新人才的主要扶持政策

1.産業經濟等相關領域創新人才

1)經評審認定入選“500精英計劃”A類、B類、C類全職創新人才的,給予企業(台州引進共建的科創平台)引才薪酬補助,每人每年最高70萬元、50萬元、40萬元;柔性引進的,每人每年最高35萬元、25萬元、20萬元。引才薪酬補助時間不超過3年。

2)經直接認定引進全職工作的頂尖、領軍、高端創新人才,給予企業(台州引進共建的科創平台)引才薪酬補助,每人每年最高100萬元、80萬元、70萬元;柔性引進的,每人每年最高50萬元、40萬元、35萬元。引才薪酬補助時間不超過3年。

2.社會事業領域創新人才

1)經評審認定入選的全職“500精英計劃”A類、B類、C類創新人才,5年内分别給予用人單位每人最高200萬元、100萬元、30萬元創新資助。其中入選“500精英計劃”A類全職創新人才,給予用人單位引才薪酬補助,每人每年最高20萬元;柔性引進的,每人每年最高10萬元。引才薪酬補助時間不超過3年。

2)經直接認定引進的全職工作的頂尖、領軍、高端創新人才,5年内分别給予用人單位每人最高800萬元、500萬元、200萬元創新資助,并給予用人單位3年的引才薪酬補助,每人每年分别爲最高60萬元、40萬元、20萬元;柔性引進的,每人每年分别爲最高30萬元、20萬元、10萬元。引才薪酬補助時間不超過3年。

(三)頂尖人才(團隊)

頂尖人才(團隊)可一事一議,最高給予1億元資助。

(四)青年人才項目

經認定的青年人才,參照“500精英計劃”A類全職創新人才給予補助。

(五)其他人才政策待遇

上述人才還可享受最高300萬元的房票補貼,最高每月1萬元的租房補貼,以及創業場所免租、補充養老保險、生活津貼、貸款貼息、醫療、子女就學、配偶就業等其它各項政策待遇。

(六)薦才引智獎勵政策

鼓勵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科技服務機構、投資機構、台州引才工作站以及“雙一流”高校、知名科研院所爲台州推薦海内外創業創新英才,引薦對象參加評審會的,給予薦才機構(單位)2000元/人的工作經費;按照來台州前工作地不同,分别給予參評人才1000元--10000元人民币的交通補貼,并負責在台評審期間的食宿費用;創業創新人才(項目)成功落地後,在其獲得首期扶持資金兌現後,給予每人次(團隊)最高50萬元的薦才獎勵,頂尖人才(團隊)一事一議。

四、申報和認定程序

申報台州市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團隊),選擇以下一種方式進行認定:

(一)評審認定方式

1.申報。申報創業創新人才向所在地“500精英計劃”專項辦提出申請,根據自身情況和申報類别填寫《台州市“500精英計劃”創業創新人才申報書》,并提供學曆學位、工作(創業)經曆、資質證明(證書)、知識産權等相關證明材料。全年分二次申報,截止時間:2020年5月31日和7月31日。

2.資格審查。落戶地(意向落戶地)“500精英計劃”專項辦或主管單位負責對申報對象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對其提交的學曆學位、知識産權(著作權、發明專利)等真實性進行查證,并可通過面談、實地走訪調研、委托第三方機構等方式對其技術先進性、落地可能性等進行評估。待确定推薦人選後,報台州市“500精英計劃”專項辦複審。

3.專家評審。邀請相關技術專家、企業家、投資人組成專家組,對申報人才及項目采取現場或網絡評審方式進行審。

4.認定發文。綜合專家評審意見形成推薦建議名單,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發文。

(二)直接認定方式

高層次人才如符合《台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頂尖、領軍、高端類人才的,可選擇直接認定方式。

1.申報。申報創業創新人才向所在地“500精英計劃”專項辦提出申請,根據自身情況和申報類别填寫《台州市“500精英計劃”創業創新人才申報書》《台州市“500精英計劃”直接認定資格審核表》,并提供學曆學位、工作(創業)經曆、資質證明(證書)、知識産權等相關證明材料。采取常态化申報方式,全年均可申報。

2.資格審查。落戶地(意向落戶地)“500精英計劃”專項辦或主管單位負責對申報對象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核,确認其申報直接認定的條件,并通過面談、實地走訪調研、委托第三方機構等方式對其提交的學曆學位、知識産權(著作權、發明專利)等真實性以及技術先進性、落地可能性等進行評估。

3.專家評審。落戶地(意向落戶地)“500精英計劃”專項辦邀請專家組對申報人才及項目采取現場或網絡答辯方式進行審。

4.認定發文。綜合專家評審意見形成推薦建議名單,由落戶地研究同意并報台州市“500精英計劃”專項辦備案後,由落戶地發文認定。

(三)“一事一議”的頂尖人才(團隊),由落戶地研究認定,并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發文。

五、所需申報材料及要求

1.申報創業創新人才在落戶地(意向落戶地)“500精英計劃”專項辦或主管單位的指導下登錄台州市高層次人才申報系統(https://taizhou.zjtalent.cn)填寫《台州市“500精英計劃”創業創新人才申報書》,并提供學曆學位、工作(創業)經曆、資質證明(證書)、知識産權等相關證明材料,其中申報直接認定的創業創新人才還需以附件形式提交《台州市“500精英計劃”直接認定資格審核表》及相關證明材料。

2.上述《申報書》以附件爲佐證,主要包括以下材料:(1)居民身份證或護照(複印件);(2)所獲最高學曆學位畢業證書複印件(在海外取得學曆學位的,須提交學曆學位證書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3)職稱證書、資質證明;(4)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意向性工作協議或任職證明;(5)海内外工作學習履曆證明;(6)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的代表性論文(外文的請附中文翻譯或中文相關說明);(7)主持或參與過的主要項目證明材料;(8)個人主要研究成果的登記證書、鑒定證書、查新報告、檢測報告、授權證明等;(9)專利知識産權權屬證明及使用協議;(10)個人榮譽、獲獎證書;(11)其他反映個人能力、業績、科研成果的證明材料;(12)已經領(創)辦企業的,須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公司章程;(13)核心團隊成員身份證明、學曆學位證明和主要成果證明材料。

3.上述所有材料均需提供電子材料和紙質材料一式兩份,電子版采用WORD或PDF格式,編寫頁碼和目錄;紙質材料采用A4紙打印,膠裝成冊。

4.申報人應對申報内容謹慎作出承諾,并在申報書中親筆簽名。經入選後,不得随意減少或更換團隊成員,不得随意調整注冊資本、項目内容和項目目标。入選“500精英計劃”的人才(團隊)落戶台州後,應将主要精力放在台州項目上,不得在異地申報同類項目。

5.有引才薦才資質的機構,推薦人才時請填寫《台州市薦才申報備案表》,向當地專項辦進行前期申報确認。

六、聯系方式

類别或地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0576-)

電子郵箱

台州市“500精英計劃”專項工作辦公室(台州市人社局)

陳钇丞

88510096

tz500jy@126.com

社科文藝(含高校)類

(台州市委宣傳部)

姜寒笑

88510328

taizhouxcbgbc@163.com

教育類(台州市教育局)

鄧德彪

81816810

deng@tzedu.org

醫療衛生類(台州市衛生健康委)

田素瑩

88536397

tzwsrs397@163.com

金融人才(台州市金融辦)

駱漢婧

81831519

tzsjrb@126.com

台州灣循環經濟産業集聚區(高新區、綠心度假區)管委會

陳  翔

88909162

228167652@qq.com

椒江區“500精英計劃”專項工作辦公室(椒江區人社局)

陳  輝  

88830176

jj500jy@163.com

黃岩區高層次人才專項工作辦公室(黃岩區人社局)

徐金勇

89170532

hyrcxmb@163.com

路橋區“500精英計劃”專項工作辦公室(路橋區人社局)

沈玲萍

82513982

lq500jy@163.com

臨海市“500精英計劃”專項工作辦公室(臨海市人社局)

屈光英

85308375

lh100jy@126.com

溫嶺市高層次人才專項辦公室(溫嶺市人社局)

郭佳音

81768088

wlgccrczxb@163.com

玉環市高層次人才專項工作辦公室(玉環市人社局)

郏松暄

87232017

yhrlsc@163.com

天台縣“500精英計劃”專項工作辦公室(天台縣人社局)

許央薇

83930851

zhgb200@163.com

仙居縣“500精英計劃”專項工作辦公室(仙居縣人社局)

李再鑫

89326598

rck87788126@163.com

三門縣“500精英計劃”專項工作辦公室(三門縣人社局)

陳丹妮

83361700

815463507@qq.com

 

七、附件

1.《台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

2.《台州市“500精英計劃”創業人才申報書》

3.《台州市“500精英計劃”創新人才申報書》

4.《台州市“500精英計劃”直接認定資格審核表》

5.《台州市引才薦才申報備案表》

具體可登陸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sj.zjtz.gov.cn/)、台州人才網(http://www.tzrc.com/)、台州市高層次人才申報系統(https://taizhou.zjtalent.cn/)進行政策查詢。

 

 

 

台州市“500精英計劃”專項工作辦公室

                                                                                                                                          2020年3月23日